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(十四)没有圣言,没有人知道神,天堂和地狱,以及死后的生命,更不用说主了
SS114.这一点作为一个总体结论从前面的全部说明和解释可推知,即: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(1—4节);它是与天堂天使结合的一个媒介或一种手段(62—69节);圣言里面处处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,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(80—89节);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理解的品质(76—79节);圣言也存在于众天堂,天使都从它获得自己的智慧,或说它是天使智慧的源头(70—75节);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也通过圣言获得属灵之光(104—113节);此外还有更多。由此可以得出结论:没有圣言,没有人拥有属灵的聪明,属灵的聪明就在于知道一位神,天堂和地狱,以及死后的生命;没有圣言,绝没有关于主,以及对祂的信和爱的知识,也绝没有关于救赎的知识,尽管救赎是得救的方法。主也对祂的门徒说:
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(约翰福音15:5)
施洗约翰说:
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,人就不能得什么。(约翰福音3:27)
(六)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
Faith44.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,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:父神向人类发怒,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,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。祂对儿子说:“下去,成全律法,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;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。”于是,圣子降临,成全了律法,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,并被残忍地处死。当这一切成就时,祂回到父那里说:“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,所以请发怜悯吧。”就这样,祂为他们代求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:对他们,我不能;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,然后又看见你的血,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。然而,我不会原谅他们,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,不过,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。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。”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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